對象
歷史研究
目的
唐朝的退休制度
內容
人群構成社會,所以社會從來脫離不了人生的諸多特征。孔子認為,大同社會的特征是“老有所終,壯有所用,幼有所長,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”,即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有保障。
中國如今的養老制度,因城鄉二元體制而有很大差別,而唐朝的基本差別不是城鄉而是官民。政府的官員,通常都有退休(致仕)的保障,而百姓主要指農民,完全需要自己努力。當然,國家的相關法規與制度,對養老這類事也有規定,這對于一般百姓而言,實質上就是養老制度的一部分。
唐朝強調“以孝治天下”,核心的內容其實還是養老。一般百姓,從20歲到60歲,要為國家服役。有的皇帝,會發布改革命令,縮短百姓的服役時間,這是很大的福利。唐朝的賦役制度中規定,有年齡80歲的老人,國家給“侍丁”一人,90歲,則給侍丁二人,百歲則給侍丁三人。侍丁是一種身份,擁有這種身份,則不用再為國家服役,而在唐朝,服役對于百姓而言是一種比較沉重的負擔。唐朝的這個制度安排,以國家放棄重要利益為前提,為的是更好地推行孝道,讓養老更有保證。有的人家為了規避賦稅,雖然父母健在,也分家單過,這顯然與孝道相違背。唐朝的法律對此嚴厲禁止。同時,比如唐玄宗天寶元年(742),政府發布命令,如果一家之內有十丁,其中兩丁放免“征行賦役”,如果有五丁,則放免一丁,這樣,百姓為了其中的利益就會“同籍共居”,社會風氣也會改善。所謂“征行賦役”,就是百姓對于國家所承的各種負擔。唐朝沒有下令讓百姓必須與父母同居,而是利用政策進行引導。制度是保證更多民眾養老的根本。
致仕官也會參加朝廷的一些儀式性活動,唐朝明文規定,致仕官要回到原曹司,位在現任官之前。也許,這是致仕官們更重視的規制。
致仕官就是現任官的未來,這是官場生態重要一環,健康與穩定的制度設計是重要的。老有所養是人們的合理期待,維護社會的穩定,相應的養老體系更是必備的。相對唐朝而言,家庭養老已經失去了根基,社會保障體系才代表未來。官員致仕之后的待遇,屬于社會保障的一部分,但若給人以特權的印象,則走向了另一個極端。唐朝,致仕官享受半祿半料是制度,享受俸祿全額不是制度,僅僅是皇帝特許的個別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