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權法培訓大綱
課時設計:1天(6小時)
培訓對象:
客戶經理/信貸行長/風險總監/支行行長/兼職合規員等銀行中高層管理人員。
課程目的:
通過對《物權法》立法背景和意義的介紹,以及主要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的講解培訓,使得受眾能基本了解物權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內容。尤其是對銀行業有較大影響的擔保物權部分,結合案例作為重點,進行較為詳細的講授。
課程大綱:
一、背景介紹
1.什么是物權法?物權法在民法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
2.物權法的形成過程、爭議和意義
二、物權法概述
1.物權的一般問題(調整對象,基本原則,取得方式等;重點:房屋的預告登記、異議登記)
2.所有權(國家、集體和個人所有權等;重點:土地及房屋的征收);建筑物區分所有權(專有部分的所有權和共有部分的共有權等;重點:小區車位、綠化);相鄰關系(陽光、通行、排水、用水權等)、共有
3.用益物權(土地承包經營權等;重點: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)
4.擔保物權(重點:抵押、質權、留置權;和擔保法的區別;對銀行業的影響)
5.占有